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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的2014全国两会提案汇总

发布:玉林恒企会计培训 时间:2014-03-07 11:16:51.0 点击:1104

  “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每年3月份“两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2014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于3月3日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3月5日召开。其中,注册会计师行业1名同志当选全国人大代表,5名同志当选全国政协委员。会计网小编将给大家整理这6位委员在2014两会上的提案。
  案 由:国企混合制改革操作建议提案
  提 案 者:石文先委员
  提案内容: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是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要一环。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要求相一致的国有企业治理体制机制,对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和长久的战略意义。然而,历史经验表明,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多元化过程中,贪污、腐败、资产流失等都是高伴生现象,且国有企业体量巨大,实际操作中如何调动民营资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不同属性资本的综合边际效益,事关国企改革成败。实际执行中,确立以法制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改制原则,是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综合目标实现的必然途径。
  一、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表明,改制过程中,因操作路径不够明晰,各方面权利运作不够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手段和措施,导致相当部分企业在私有化过程中,贪污、腐败问题频发,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此轮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在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样是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
  (二)民资介入意愿问题。一方面,由于大多数国有企业体量巨大,产权让渡过程中,民营资本很难通过实际股权获得超额管理经营权限,事实上丧失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阻碍了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意愿。另一方面,大多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冗多、人事关系复杂,且以往民资参与国企改革的很多案例都以失败而告终,因此民资介入存在较大畏难情绪。这也影响了民资对国企改革的介入积极性。
  二、为切实解决国企改革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问题,真正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国企改革的总体改革目标,增强改革的科学性、规范性,我建议:
  (一)交易过程要确保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对国企混合制改革有参与意愿的社会资本,都能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国企产权改革交易,是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和实现路径。也是进一步树立改革法制思维,打消社会和民资顾虑的重要举措。为此,国企产权让渡过程中,必须建立统一、公开的产权交易市场,并设立不同利益方共同参与的严格的监督制度和流程,通过“招、拍、挂”的社会公开竞争形式,实现社会资本的公平参与。
  (二)操作路径上中小体量公司应先行先试。要建立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在2015年前全国13万多家中小国有企业完成改制;2020年前,全国8000多家大型和特大型国企完成改制。实际操作中,因中央直属,以及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大多资产雄厚,体量巨大,民营资本介入很容易被“淹没”,无法建立对企业的管理经营权利,使得民营资本不敢介入。为此,有必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先选取国有企业母公司下面的二三级中小体量的公司(或项目)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以打消社会资本的顾虑,增加国企改革的社会吸引力。
  (三)管理方式上要重点解决权配均衡。我国现行企业管理体制,大多采取的是“股份-管理权”对等原则的管理模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体制下,为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属性资本对企业管理的贡献,应探索允许国有以外的社会资本,以“股份捆绑”推举代言人的方式实现管理权。或在重大决策事项上,采取类似中介机构特殊普通合伙制表决方式,无论股权大小,一人一票予以表决,通过不同属性资本管理权配的均衡化,实现管理权配上的多元化,以真正斩断国企和政府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促进国企现代企业治理机制的形成和完善。
  (四)实施过程要大力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依托社会第三方独立中介机构专业力量,对国企改革要实现的综合目标、实施路径,以及国有资产价值作出科学审计、判定和评估,不但有利于国企改革的规范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还有利于树立国企改革的法制思维和形象,消除社会资本对国企复杂人事管理关系的担忧,增强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为此,有必要在国企改制初期就引入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咨询、会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并将审计、评估结果作为国企资产价值交易作价的重要参考指标。
  (五)股权配比和产权实现方式应重点考虑。产权制度关系到公有制经济的具体体现,也关系到国企对社会资本的有效吸引程度,事关国企改革成败。股权配比上,应根据不同行业来规定比例。其中,对真正提供公共服务和涉及国家核心安全的极少数国有企业,可暂时保持国有全资;带有资源和垄断性质的企业可通过整体上市,逐步释放国有股、稀释国有股权,最终保持国有股20%左右的比例。占比90%以上的中小国有企业,因绝大多数从事一般加工和商贸行业,国有资本比重可一次性退到零。实现方式上,应重点探索知识、技术等多形式资本的产权体现方式,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属性资本间的协同效应。要建立所有者、管理者、劳动者共同持股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各方面要素共同关心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民营资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改革的决心、诚意和“心跳”,对国企改革建立比较好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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